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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2021年各地能源电力重要工作部署

2021/3/4 15:07:49
能源电力关系国计民生,为经济发展提供重要保障。近期,地方两会陆续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相继出炉。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地政府工作报告不仅立足2021年的工作,而且擘画了五年的远景目标。那么,在国家电网供区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电力领域将有哪些重要工作部署?


一起来一探究竟吧!


电网建设投资


2021年,多地政府工作报告对电网建设提出要求,加大相关投资。


山东省提出抓好沂蒙、文登、潍坊、泰安二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山西省提出要加快推动垣曲、浑源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启动实施山西—浙江800千伏、山西—河北南网500千伏等外送电项目。


福建省加快“两新一重”建设,深入实施新基建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漳州核电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安徽省提出要建设长三角特高压电力枢纽。


湖北省加快建设陕北—湖北、金上—湖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推进新一轮城乡电网改造升级、随州电厂、鄂西页岩气勘探开发等项目。


湖南省续建永州电厂及雅江特高压(湖南段)等重大能源建设工程。


江西省建成华能瑞金电厂二期、雅中至江西特高压直流工程等项目,开工大唐新余电厂二期、南昌—长沙特高压交流工程、奉新抽水蓄能电站、樟树至萍乡成品油管道工程,加快丰城电厂三期扩建等项目进度。


河南省以更大力度调整产业、能源投入结构。在能源等9大领域接续实施8000个左右的重大项目,力争年度完成投资2万亿元,实施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原大型煤炭储备基地等能源项目。


辽宁省将加快辽河储气库群建设,开工建设徐大堡核电二期,做好能源输送通道等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


吉林省打造“两横两纵双环”电网,完善500千伏电网结构,启动吉林“陆上三峡”工程,推动“吉电南送”特高压通道建设。构建“两横三纵一中心”油气网。


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建设鄂尔多斯国家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新增新能源装机1000万千瓦。加快特高压外送通道和智能电网建设。


甘肃省启动酒泉—湖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20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力争陇东—山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开工建设,谋划实施河西第二条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和750千伏、330千伏等骨干电网项目。科学合理配建充电桩,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青海省重启玛尔挡水电站建设,改扩建拉西瓦、李家峡水电站,启动黄河梯级电站大型储能项目可行性研究,继续扩大海南、海西可再生能源基地规模,推进青豫直流二期落地,加快第二条青电外送通道前期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加大能源、电力等重大项目推进力度,着力完善各等级电压网架,加快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推进“疆电外送”第三通道建设,推进阜康120万千瓦、哈密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提高供电可靠性;推动中石油塔里木油田60万吨乙烯项目等重点续建项目加快建设,促进恒大新能源动力电池项目等新建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重庆市提速实施渝西天然气输气管网工程,扩大“陕煤入渝”规模,提升“北煤入渝”运输通道能力,争取新增三峡电入渝配额,推动川渝电网一体化发展,推进“疆电入渝”,加快栗子湾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前期工作,推进14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


四川省将抓好中国“气大庆”和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水电基地等能源项目。推进“引大济岷”、长征渠引水等项目前期工作,完善“五横六纵”生态水网。加快建设物联网、大数据中心、特高压、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


西藏自治区计划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能源产业投资完成235亿元,力争建成和在建电力装机1300万千瓦以上。推进金沙江上游、澜沧江上游千万千瓦级水光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加快统一电网规划建设,


推进藏中电网500千伏回路、金沙江上游电力外送、川藏铁路建设电力保障、青藏联网二回路电网工程,实现电力外送超过20亿千瓦时,全力加快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开发前期工作,力争尽快开工建设。


加大电网投资、建设也是很多地方“十四五”期间的重要发力点。


山东省制定实施中远海风电发展规划,支持烟台建设北方风电母港。宁夏回族自治区扩大精准有效投资,实施“十大工程项目”,构建综合交通、现代水网、能源支撑和信息网络体系,持续提升投资质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提出要实现疆电外送电量1800亿千瓦时,全区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8240万千瓦,建成全国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


“碳达峰、碳中和”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当下的热点话题,2021年各地政府工作报告对此格外关注,也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实现双碳目标进行了路径分解。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安徽省、湖北省、河南省、辽宁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四川省等地都提出制定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调整能源及产业结构、完善“双控”制度。


此外,北京市提出明确碳中和时间表、路线图,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


天津市推动钢铁等重点行业率先达峰和煤炭消费尽早达峰,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进绿色技术研发应用。积极对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推动工业绿色转型。


河北省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进碳汇交易,加快无煤区建设,实施重点行业低碳化改造。


山西省提出把开展碳达峰作为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牵引举措,推动煤矿绿色智能开采,推进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抓好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力争非常规天然气产量达到120亿立方米。加快开发利用新能源,发展新能源储能、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开展能源互联网建设试点。探索用能权、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


江苏省将扎实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壮大绿色产业,加强节能改造管理,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上海市提出启动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快建设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浙江省计划开展低碳工业园区建设和“零碳”体系试点。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提高到20.8%,煤电装机占比下降2个百分点;加快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腾出用能空间180万吨标煤。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福建省创新碳交易市场机制,大力发展碳汇金融。开发绿色能源,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加快建设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支持厦门、南平等地率先达峰,推进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试点。深化“电动福建”建设。


安徽省统筹推进节能减排减碳。严控高耗能产业规模和项目数量。推进“外电入皖”,全年受进区外电260亿千瓦时以上。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完成电能替代60亿千瓦时。推进绿色储能基地建设。


建设天然气主干管道160公里,天然气消费量扩大到65亿立方米。扩大光伏、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100万千瓦以上。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完成造林140万亩。


湖北省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建设。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清洁能源产业。


湖南省支持探索零碳示范创建。全面建立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制度,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终端设施建设。


河南省探索用能预算管理和区域能评,建立健全用能权、碳排放权等初始分配和市场化交易机制。推动以煤为主的能源体系加快转型,谋划推进外电入豫第三通道,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等新兴能源产业。推动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绿色化改造,推广使用环保节能装备和产品。


辽宁省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支持氢能规模化应用和装备发展。建设碳交易市场,推进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


吉林省加快“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支持白城建设碳中和示范园区。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挖掘企业节能减排潜力,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发展壮大环保产业。支持乾安等县市建设清洁能源经济示范区。


黑龙江省落实碳达峰要求,因地制宜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供暖项目,优化风电、光伏发电布局。


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和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开展用能权、森林草原碳汇交易试点。


陕西省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推进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广新能源汽车、绿色建材、节能家电、高效照明等产品。


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广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推进煤炭减量替代,加大新能源开发利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最大化。


甘肃省将鼓励甘南开发碳汇项目,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健全完善全省环境权益交易平台。


四川省推进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发展节能环保、风光水电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建设绿色产业示范基地。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实施产业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实施节水行动。推动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实施电能替代工程和重点节能工程。


重庆市提出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鼓励低碳出行,完善排污权交易等制度体系。


碳中和是一场长期的系统工程,也是很多地方“十四五”期间的重要工作。


北京市提出要大幅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持续下降,生产生活用水总量控制在30亿立方米以内。碳排放稳中有降,碳中和迈出坚实步伐,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北京示范。


河北省制定实施碳达峰、碳中和中长期规划,支持有条件市县率先达峰。


江苏省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加快推动能源革命,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力争提前实现碳达峰。


浙江省将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实施碳达峰行动,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形成全民自觉,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提高到24%,煤电装机占比下降到42%。


安徽省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为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赢得主动。实施“能源供给保障”工程,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湖南省落实国家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河南省深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和农业投入结构,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5个百分点左右。构建低碳高效的能源支撑体系,实施电力“网源储”优化、煤炭稳产增储、油气保障能力提升、新能源提质工程,增强多元外引能力,优化省内能源结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


辽宁省提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国家要求。


宁夏回族自治区坚持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严守“三线一单”,推行重点行业和领域绿色化改造,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单位GDP用水量、煤炭消耗、电力消耗均下降15%。


青海省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大幅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


甘肃省将用好碳达峰、碳中和机遇,推进能源革命,加快绿色综合能源基地建设,打造国家重要的现代能源综合生产基地、储备基地、输出基地和战略通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立足新疆能源实际,积极谋划和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统筹开展治沙治水和森林草原保护,持续开展大气、水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


重庆市提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建设一批零碳示范园区,培育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西藏自治区将加快绿色清洁能源、生态资源价值转换,创建国家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区。构建稳定可靠综合能源体系。到2025年,建成和在建水电总装机1500万千瓦以上。


能源安全


能源是应急管理中必不可少的战略物资,能源安全是大安全观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经此一“疫”后,很多省(自治区、直辖市)将聚焦能源安全推出有力举措。


2021年,北京市提出提升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韧性城市建设,加强水、电、油、气、粮食等战略资源应急储备和调度。天津市增强产业链供应链抗冲击能力,完善油气、电力产供储销体系。江苏省将加强煤、电、油、气和防疫减灾物资等储备供给,确保应急物流安全、高效、畅通。辽宁省提出优化能源供给结构,提高能源自给率,巩固能源安全。


“十四五”期间,更多地方政府将目光聚焦于能源安全。


河北省加强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确保粮食能源安全。


山东省提出维护水利、电力、供水、油气、交通、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安全。


浙江省要加强能源安全保障,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改革,提高油气储备能力,推进清洁能源发展和煤炭清洁利用。


福建省计划实施能源安全战略,提升能源储备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


安徽省维护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增强产业体系抗冲击能力,保障粮食、能源、金融、生态安全。


陕西省切实提升能源等领域风险预防处置能力。


内蒙古自治区将围绕更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等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能源电力体制改革


能源电力体制改革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2021年,不少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电力市场建设、电价形成机制等方面推出比较具体的举措。


浙江省、湖北省、吉林省都提出要支持民营经济进入电力、油气等能源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电力改革等。


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提出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


此外,山西省提出健全电力现货市场交易体系,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


浙江省将优化电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机制。加快建设浙江国际油气交易中心,合作共建长三角期现一体化油气交易


辽宁省提出要加快售电侧改革。


甘肃省将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继续做好第二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工作。


青海省优化建设电力交易中心。


四川省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放宽电力市场交易准入,积极推进油气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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